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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提剑江湖去》正文 第一章 鱼龙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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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底下来的最快的是不是春雨第一滴?

    快,并不是落下的速度,而是它的悄无声息。

    人们总要等到它在不知不觉之中落地,才能发现它的到来。不知不觉,悄无声息,等到发生才被发现,本就是另一种意义上极高明的快的境界。

    李但是却来得比第一滴春雨还快一些。

    此刻他一身白衣,正站在长街入口,屋檐之下,轻仰着头,看着天上的阴云,云下的清风,被风刮动的鱼龙旗和鱼龙旗下的金字招牌。

    招牌上赫然写着五个字:“十二鱼龙帮”。

    每次春雨将落而未落的时候,十二鱼龙帮帮主赖十二会遣散一切护卫,独自一人坐在总坛庭院内的雕花木椅上,看长街青石,回想往事。

    而等到春雨真的落下的时候,江南十二分舵的堂主就会骑上最好的马,用最快的速度赶来这里。春雨就是他规定下的信号,因为春雨往往代表了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在春雨中,赖十二才会感觉到自己依旧年轻,十二鱼龙帮也依旧年轻。

    人老了就会感慨变多,就会由着性子做许多古怪的事情,比如设置一个多情的暗号。

    他此刻就正想着今年的生意,脸上便被微风吹出了满意的笑容。他像一个等待丰收的老农,想着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很快就可以在总舵再插上一杆鱼龙旗。他也可以给他的名字再添上一横:赖十三。

    这自然会成为武林的一段佳话,就像他奋斗的一生。

    风大了,春雨将至,十二鱼龙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李但是拔剑在手,又看了一眼天,便向长街深处走去。

    他的白衣干净整齐,就像他的手指纤长,干净且有力。他的脸上总带着笑,因此他虽然提着剑,也不会让人觉得太过可怕。

    长街很长,地上的青石也是破碎的,那一道道被刀剑劈砍出来的白痕,断掉的发黑的裂缝,怎么洗都很难去掉的血迹,都在诉说着过去这里的刀光剑影,惊心动魄。

    在十二鱼龙帮这段不能算太长的历史中,被人攻到总坛的危机也有三次。

    第一次的时候,赖十二还叫赖三。当时是和江上的横火会结下死仇,让那批水上大盗来做这陆地蛟龙。那个没有云,没有月的雨夜,数十精壮贼匪衔刀轻步,无声无息地摸了过来。

    一场酣战,赖十二最信任的三个兄弟死了两个,三杆鱼龙旗也折了两杆,但到最后还是他站到最后。这青石地板上的血也还是横火会的人留下的多些。

    既然他没死,那江湖之上就再也没有横火会这个旗号了。这段江河之上,鱼龙帮的旗号就此横行无忌,总舵夜里的警戒也比过去多了两倍。

    第二次是真刀真枪,摆明车马的一战。敌人势大,他只能死里求活。

    当时他还叫赖八,摆了三百坛酒,带着一百精壮死守总舵。到底是在敌人杀光他们之前,他先看到了城里升起的黑烟。

    看到黑烟升起的时候,他虽然已经被人伤了两刀,却不管不顾。扔酒上天,挥掌打碎。烈酒溅他一脸,他只管放声大笑。背水一战,死中求生,岂不快哉?

    第三次,他就在这方庭院,以三十年积聚的风雷掌力破红叶堂主的三十六手。那一次最干脆,也最凶险。红叶堂主的手离他咽喉也就一寸三分。不过凶险的事情回报往往是丰厚的,他不仅名字添了一笔,更赚来了三家镖局,十七家客栈和八十多艘船。

    就是那一战后,他改名赖十二,十二鱼龙旗也就此飘扬,再不落下。

    那都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他如今已经感觉到了他正在衰老。两鬓的白发,眼角的皱纹也都在提醒着他,催促着他。他现在总觉得只有看着春雨落下,才能找回些年轻的朝气。

    他已经十年没有出手,但大江南北没人敢质疑他的功力,反而常常在猜测赖帮主的武功会不会已经更上一层楼。

    风雷之力,往往来于聚集的越来越厚的乌云。十年不动,若动,岂不必是石破天惊?

    李但是一身白衣,小心地避开了青石路上的磕磕绊绊,仍在行走。他下颌微仰,用一个舒服的姿势看着屋檐下挂着的风铃。走进这条街,才会听见风过处的点点铃铛响声。他右手持剑,已经出鞘,长约三尺,通体发白。

    一把这样的精钢剑,往往需要铁匠花三个时辰细细打磨,然后卖出个十二三两。李但是便是花了十二两六钱,在城里最好的铁匠铺,买来了这样的一把剑。他瞧着顺眼,握着舒服,提着不累。

    很快便到了长街尽处。

    长街尽处,一家庭院,赖十二便端坐在庭院里的雕花木椅上。李但是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动了动持剑的手,用目光碰了一下赖十二的眼睛,又碰了一下他的手。

    就是这双手,能发出仿佛有九天之威的风雷掌力,能把一个个挡在他崛起路上的敌人击为粉屑。阅过武功无数,富甲半壁天下的孙玉玉都评价过赖十二的掌,只有八字,却是赞誉极高:“风雷激荡,沛之莫御。”

    李但是用眼睛碰赖十二的时候,赖十二也从他的眼睛里读出来一个讯息。

    今日,春雨来前,便是他十二鱼龙帮遇到的第四次危机。他的手下亲信已经被他屏退得远了,十年无战事,到底会让一个人放松警惕。

    赖十二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这样的错误,绝不能再犯。这次仅仅是来一个青年,下次若是敌人大举来袭,他的一切,怕是顿有覆灭之危。他还是老了。

    他从椅子上猛然站起,心动,然后手动。十年未发,他也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大的进步。

    无需多言,眼神交处,自然心领神会,既分胜负,又决生死。

    李但是看到他站起,也比较满意,心想这样应该算是决斗,不能算是偷袭。

    “风雷激荡,沛之莫御。”,确实是对赖十二风雷掌力极高的评价,但就在孙玉玉做出这样评价的同时,李但是就已经想好了解决的手段。

    掌力一起,便如滔滔江水,又似九州风雷,确实非人力所能强抗。

    但是。

    若在风雷激荡之前先劈散乌云,在掌力起势之前先解决其人,一切不都是镜中花,水中月,无根浮萍?

    可是谁又能这么快地解决掉一代枭雄,快到让他来不及做出任何动作?

    赖十二突然有点恍惚,只觉得仿佛有一道白色的闪电在眼前掠过,来无影,去无踪,春雨之时,哪里来的闪电?更何况雨还未下,云也仅仅是淡淡的乌云,又哪来的这样快,这样白的一道闪电?

    剑穿左胸,刺破心脏,又瞬间收回。对闪电的疑问便是赖十二最后的念头,他的脸上还带着难以言喻的微笑,是一种上位者对周围环境习惯性的掌握。

    这剑太快了,快到他的表情都来不及变化。

    时间仿佛停了一弹指,一弹指六十刹那。赖十二的血才咕咕冒出,精钢剑上也不可避免地带了血珠。

    李但是非常小心,没让血溅上白衣。让血珠顺着剑慢慢流下,天是阴阴的,人白衣如云,剑清寒如电。

    他收剑入鞘,回头向长街来路走去。天下武功,难道不本来就是唯快不破?

    天边细细的云已经垂下来了,风铃作响,甚是悦耳,第一丝春雨随风而落,李但是瞅准位置,伸指轻弹,一丝雨变成三丝,随后飘散。

    他走出街道后,拇指和食指轻握成环,放在嘴边,嘘出哨声。一匹白马闻声而来,马鞍上还放着斗笠,挂着个朱红色葫芦。

    李但是翻身上马,放好剑,戴上斗笠,看着如丝春雨,轻喝一声,冲了出去。

    他不是很喜欢这样的最能湿人衣裳的细雨,现在只想快点跑回城里,找一个舒舒服服的地方,躺在舒舒服服的床上,喝一点舒舒服服的酒,睡一个舒舒服服的觉。

    至于庭院中躺着的迎接春雨的人,他没有在意,似乎只是完成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像他以往跑五十里,仅仅为打一壶酒一样。

    白马轻嘶,细雨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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