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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陷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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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使徒旬总有种直觉,祖神还是看了对手。那位来历神秘的血腥君王能举手投足毁掉一个帝国,又岂是那么好对付的?而且它掳走森罗,绝不仅仅是要挟自己那么简单,背后必然隐藏着更深的目的。祖神曾经都留下了后手,那位凶名赫赫的魔王又怎会没有底牌呢?

    尽管心中担忧森罗的安危,但在集齐石魔战衣之前,使徒旬还是服从了祖神的安排。只是不知道战衣部件的搜寻过程会持续多久。

    无尽荒漠,金沙部落。

    一个多月的时间匆匆过去了,距离黑金帝国征税的期限越来越近。岳红袖已经布下了天罗地,就等着对方入瓮。

    在此期间,岳无敌一直在陪伴白依。平静的日子久了,总会感到有些烦闷。身为岳家后人,可能骨子里流淌的都是不安分的血液。

    尽管如今身处大漠,岳无敌跟妹妹一样始终都没有放弃走出去的希望。既然他们都能从恶土中幸存,也坚信那些熟识的故人也能够从恶土脱身,早晚都会有重逢的一天。

    征税军队迫近,岳红袖在帅帐中做着最后的部署。

    “央迈,税粮都准备好了吗?”

    “回女王,已经准备妥当。”金沙族长禀告道。

    “很好,不日可能会有一场血战。蒂疆,到时候就要看你的了。只要能将敌人引入陷阱,我就记你头功。”

    “我会尽力,女王陛下。”

    “你们下去吧。”

    岳红袖将两人挥退,半躺在卧榻上闭眼假寐。这一天终于到来了,金沙部落的开拓之路也将由此开始。初尝权力滋味的岳红袖已经不甘于统治一个部族,眼线已经延伸到远方那个神秘的帝国。只要一想到要与神秘的黑金帝国碰撞,她就会感到一阵心血翻腾。

    “父亲,女儿身又如何?总有一天我会证明自己,不会属于任何一个岳家男儿。”

    这段时间白依跟岳红袖的接触越来越少,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位姑子身上发生的变化。也不知道岳无敌将重任交给她到底是对是错。不过,既然已经嫁入了岳家,彼此就是一家人,她也识趣地没有在这对兄妹之间保持了沉默。

    岳无敌感到白依的心事,却猜不透她的心思,只是认为她也待得烦闷了。

    “白依,很快我们就会离开金沙部落,看到更新鲜的风景。”

    白依依靠在岳无敌怀里,心中苦涩,她自幼双目失明,到哪里还不是一样?如果有可能,她宁愿一辈子待在金沙部落,跟情郎厮守到老。

    “水灵说过,只要它能寻回神力,就会替你治好眼睛。”

    “我已经习惯了,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只是妹那里你要多费点心思,她毕竟是女儿身,整天打打杀杀不好。”白依还是没忍住担忧,轻声劝道。

    “这个我心里有底,你放心就是了。红袖那丫头我了解,二叔从就逼她做着做着那,就是不让她碰兵家之事。如今终于有了一展抱负的机会,她又怎么能放过?不过,这也是好事。如果有一天,她能跟我那四弟重逢,说起话来也更有了底气不是?”岳无敌嘿嘿一笑道。

    “你你都知道了?”白依挣脱了身子,吃惊道。

    “其实,那一夜为了保证陆青的安危,我让水灵去了蒸汽室。只是为了避免尴尬,我一直都假装不知道而已。”岳无敌耸耸肩道。

    “哎!你让我忍得好苦。”白依在情郎的胸口轻锤了一下,嗔怒道。

    “我也是无奈,一边是我的亲堂妹,一边是我同生共死的兄弟。如果不是四弟心里念着踏燕,我早就把他们两个撮合到一起了。”

    “这都是命。你那位四弟是个人见人爱的宝贝不假,可也是个害人的冤家。”白依叹道。

    “未来之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缘分自由天定!时间不早了,咱们也该休息了,娘子?”

    听到岳无敌话中有话,白依羞红了脸,又扎进了情郎的怀里。轻纱帐下,烛影摇曳,轻解罗裳,又是一夜香宵

    岳红袖闲来无事,本想来找白依说说话。可刚走近帐篷就听到里面的动静,脸色通红的快步走开。回到了帅帐,只感觉浑身燥热,迷离之间又想起了跟陆青在蒸汽室的那一夜。

    思念的煎熬如同烈火般灼烧着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此时此刻,岳红袖已经放弃了世俗观念,只要能与陆青重逢,就绝不会再去逃避。因为如今的她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将门虎女,还是高高在上的金沙女王。

    最后一天的夕阳落下,天上的繁星没有如期出现,一层雾蒙蒙的白晕围绕着月亮。注定,明日会起大风。

    零一带领的八名变异复生者深藏地下,头顶是遍布尖锐木桩的陷阱。只要等到敌人落入其中,就是他们大杀特杀的时刻。在这段平静的日子里,零一的记忆在渐渐复苏,过往的很多片段在脑海中闪现。虽然依然没有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但那一天可能已经不再遥远。

    果不其然,第二天金乌刚刚在东方露头,沙漠中就就刮起了大风,一阵阵沙暴接踵而来,沙丘像是波浪般起起伏伏。

    金沙部落的妇孺被安排到了安全的沙窖,战士们潜伏在高处的沙丘上,如果不是身上的沙子超过了一定重量,动都不会动一下。

    正午时分,狂风稍减,远处的天际出现了一支队伍。数量有几百人,骑着高大的骆驼而来。

    骆驼可是沙漠里的稀罕物,素有沙漠之舟的美称,只有驼队才有在沙漠中远航的能力。像金沙部落只有马匹代步,只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如果不是蒂疆的狼群,恐怕连百里都走不出去。

    远观这支驼队威武雄壮,每一匹骆驼都拖着一名身着黑甲的骑士,杀气腾腾,踏着风沙而来。

    “央迈,做好准备。”岳红袖下令道。

    “是。”

    金沙族长带着马队,拖着税粮走出出了绿洲。而外围则埋伏着一群饿狼,随时准备去抢夺这批粮食。

    一场大戏正在按部就班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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