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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来,剑出鞘》正文 第二十七章 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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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镇位于恒州边界,是一座民风淳朴的偏远小镇,镇上人口不足三百户,尚不及村子规模,且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留守家中的妇幼,镇上只要是还能做活的,基本都外出闯荡去了,嫌弃一滩死水的一亩三分地没有发财活计,一家老小都要糊口,镇子极少有外来人流动,做买卖和谁做去?留在镇上的人会靠做些小工艺赚些碎钱,吃饭不成问题,尤其是几家心灵手巧的妇人,男人出去奔“前程”去了,孩子嗷嗷待哺,可不就得起早贪黑的织席编履,每月初运到几十里外的城中贩卖,这接下来的口粮也就有着落了。家中都有农田,没男人下地干活的就种些瓜果蔬菜,自给自足,日子也还凑合。

    镇上只有一家酒馆,说是酒馆,其实也就一间门铺摆了几张桌子,简陋的很。这里生意做不活,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和街坊邻里做生意,能赚几个铜板?有一家这样的酒铺子已是不易。

    酒馆老板是个小六十的老头,凭借有两手酿酒的技艺,在镇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方圆几十里可就一家买酒的地儿,遇到喜事佳节,没少赚银子,索性为人实在,做生意从不扣斤少两,赶上心情好的时候还多送几勺,平日一些来解解馋的,一杯两杯他也卖,都是熟络人,好说话。

    此时正值清晨,酒馆老板哼着小调刚揭开铺子门板,远处走来一名身穿灰袍头戴斗笠的中年男人,手中带刀。

    这人身上好重的江湖气。

    老头惊疑不定,镇上很久没有出现新面孔了,何况还是个江湖刀客。

    中年刀客,也就是薛成义,他习惯性的用左手提刀,因为这样方便随时右手拔刀出鞘。他脚步缓慢,在酒馆老板好奇的目光中走进铺子,找了个最里面的角落坐下。

    酒馆老板有点吃不准这位外来客官,但做了大半辈子的生意,多少会掂量分寸。他笑呵呵的上前,用抹布给陌生客官擦了擦桌子,说道:“我这地方简陋,只卖酒,就卖一种酒,客官要是不嫌弃,上一壶解解渴无妨,比不上城里酒楼,都是自家酿的。”

    薛成义将刀放在身边凳子上,点了点头道:“那就劳烦店家上一壶。”

    酒馆老板连忙道:“好嘞,客官稍等。”

    见老头转身去拿酒,薛成义环顾一圈四周,对于踏遍半个中原的他来说,眼下这酒馆可以说是不堪入目,却没多少嫌弃。以他的实力,若是想某个富贵,无论去哪个高阔门阀都要被当成菩萨供着,但他不喜,江湖中人自有傲气,焉能做人看门狗。相比较而言,他更喜欢朴素些的生活,就像他在大漠城那样,独门独户,乐得清闲。

    若是提不动刀了,就退出江湖,找个清静的地方,最好靠水。以前没这个讲究,后来在大漠城生活久了,才懂得水的重要。

    只是怕活不到那个时候啊。

    他这次孤身一人入恒州,本就做好了葬身于此的准备,杀那长公子不难,难的是如何全身而退。州主之威震天下,不管是夸大其词还是犹有过之,恒州几十万兵马都不是吃素的。只是在他意料之外的是,半路杀出个深不可测的僧人。那和尚虽然言行吊诡,实力却绝不再他之下,甚至更强,他没把握从和尚手下杀了那小子,才不得不收手。段千鸿对这个儿子似乎并不上心,或者是觉得在自己的地界上相对安全?总之那长公子身边并没有安插高手保护,只是经此一事后,在想出手只怕是无望了。

    薛成义说不上是喜是悲,只是马失前蹄没能得手,反倒是能走出恒州了。他丝毫不怀疑那日若是杀了叫段元亨的公子哥,接下来迎接的必然是疾风骤雨般的剿杀,段千鸿在江湖上可没有心慈手软的好名声。

    这些日子虽然远遁百里,却依旧没能彻底甩开明里暗里的追杀,昨日经过焦鞍郡,本以为又是一场恶战,谁曾想只是些雷声大雨点小的虚张动作,让他想不明白,似乎是有网开一面的味道,却不明其由,难不成恒州也有人希望那长公子死?

    不多时,老板就端来一壶酒,还有一盘花生,笑道:“小店上不得台面的酒水,见客官风尘仆仆,没什么好招待的,头一回来小店,送客官一盘花生佐酒。”

    薛成义笑了笑道:“那就谢谢老板了。”

    酒馆老板看这刀客并不像江湖草莽匪类,和和气气,当下放心了几分。这小地方,料想也招惹不来什么穷凶极恶的人物,那些个吃饱了撑的不去富庶地方老油水,能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地儿?

    上午一向生意惨淡,没啥可忙活,一般时候就坐在店里磕磕瓜子,或者直接就不开门做生意,睡到日上三竿,反正寻常也就那么些人。今日得巧,遇到个外乡人,免不了要唠上几句。

    薛成义倒了碗酒,先是尝了一小口,鼓动几下嘴,一饮而尽,又丢了几粒花生米进嘴里。

    酒馆老板问道:“如何?”

    “比水好喝。”

    酒馆老板苦笑道:“客官真是实在人。想必客官也是走南闯北喝过不少好酒的豪杰,我这酒方圆几十里都乐意喝,没别的,小地方人没见过啥世面,这口应付的容易。客官从外头来,当然是看不上的。”

    薛成义笑了笑,又喝了一碗,说道:“没那么遭,好酒有好酒的喝法,劣酒有劣酒的喝法,你这真要是满店的好酒,估计也是要饿死,这里的百姓可掏不起银子光顾你的生意。”

    老头立刻笑容满面,连连应道:“那是,那是。”

    打开了话匣子,极少能招呼到外乡人的酒店老板吐露道:“我年轻的时候,也像镇上的年轻人一样,削尖了脑袋往外头钻,就因为这太穷,没点意思。为了赚大银子,就去大城里作工,啥都新鲜,啥都干过。太苦的吧不想坚持,滋润的活计吧又轮不到自己,最后穷困潦倒在一家酒楼当跑堂的,虽说银子不多,但还算安稳。干了几年觉得不能这样下去,没什么出息。赚的钱根本不够将来娶婆娘的。最后我就想着学会了酿酒本事,将来自己开家酒楼多好,谁想一辈子给人当孙子使唤?后来我就背着老板,拿着省吃俭用攒下的钱找酒楼的酿酒师傅,想下工的时候跟着学些手艺,我这身酿酒本身就这么来的,还真他娘的是一分钱一分货,估计那狗娘养的是有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心思,我这酿酒本事差,一点不冤枉。”

    “当时没那个觉悟,觉得自己本事了,出师了,辞了工去酿酒,哎,一无所有。最后还是回到了这个生我养我的破烂地方,我那点手艺放在外头不够看,但在青山镇这个地界上,还是很吃的开的,让我满足的很。这辈子我算是明白个道理了,外头繁花似锦未必玩的明白,金窝银窝还数自个狗窝舒坦。”

    “我这酒,外头瞧不上,在这,就是宝贝。”

    老头说的忘乎所以,恨不得掏心掏肺,难得遇到个明白人,尽兴才好。薛成义一直在听,没有打岔,末了淡淡一笑说道:“是这么个道理。”

    喝光酒壶中最后一口酒,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走出了门。当酒馆老板想要追出去找他银子时,发现已经没了影。

    镇口十几个身穿怪异服饰的男子倒在血泊中,伤口鲜血仍在流淌。

    一名灰袍刀客缓缓收刀,踏步远去。

    过了这个镇子,就算出了恒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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