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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主》正文 014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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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证明,法国菜的味道比起中华美食来,还是有着相当的差距,唯一能让马华骏感兴趣的,也就是那两瓶不知道多少年份的红酒了,味道尝起来还不错,只是很可惜,因为父母管制的关系,他只喝了的半杯,勉强能尝出点味道来。

    这并不算很丰盛的午餐吃掉了七千元左右的人民币,虽然早预料到会很贵,但是在付钱的时候,父母的面上还是露出了相当肉痛的神情,七千多元,是他们两人共同存了四个月才节省下来的储蓄。

    “我们果然是暴发户啊!”这是父亲对餐厅里的刀叉,以及高雅的环境的感概,因为他觉得自己无法融入到其中。

    “三百多万其实也不经吃啊!”这是母亲的的感想,身为女人,她仔细计算了如果天天吃法国大餐,一年下来究竟要用多少钱,结果很令她感到不安,居然只要一百五十天左右,红云法国餐厅就会把家里的三百多万给吃空。

    一顿法国在大餐下来,仿佛在双亲的脑袋上浇了一盆冷水,让父亲在精神上明白了他与大富翁之间的真正差距,也让母亲从行动上明白了自家其实还算不上是真正的富豪。

    回到家里,父亲破天荒地没有去睡午觉,而是在客厅里,很严肃地和马华骏探讨余下的三百多万应该如何使用,以达到以钱生钱的目的。

    在老马的眼中,儿子是个天才,从到大点子层出不穷,而且经常表现出一些只有成年人才会拥有的成熟,和这样的儿子谈论赚钱大计,并没有什么不对,而且,这些钱都是儿子捡来的,征求他的意见,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老爸,你现在已经买下了灵山附近的地皮,何不在那里建一所厂子呢!”马华骏托着下巴建议道:“把原来的工作辞掉,自己做一回老板,总比仰人鼻息来得爽快,不是吗?”

    “说得简单,建造一个工厂是很麻烦的事。”老马摇头道:“而且,三百多万建起来的也是厂,没有太大的发展价值,况且我也不知道应该生产些什么!”

    马华骏觉得好笑:“老爸,你这话就不对了,时候你不是经常教育我,凡事都是由到大,慢慢积累起来的,很多大企业的老板,原来只是学徒,普通工人,甚至是擦鞋匠,而你却拥有00万以上的起始资金,比他们好太多了。”

    老马泛起一丝苦笑,道:“儿子长大了,会用道理来教训老爸了!”

    “不是教训,而是交流!”马华骏笑嘻嘻地站起来,道:“我先去睡个午觉了,老爸好好考虑,怎么说你现在也是一个国营企业的二把手,管理工厂是你的本职,什么东西能赚钱,什么玩意不赚钱你应该心里有数才对,缺乏的只是信心罢了。”

    老马抬起头问道:“可是万一这三百万全打水漂了呢!”

    “那还不简单。”马华骏站在自己的卧室门口,无所谓地笑道:“就当花钱买了个开心,三百万而已,等你的儿子我长大了,赚个三亿给你花花,再弄十几个工厂玩去。就这样决定吧,老爸,我先去睡了,很困。”

    轻轻的关门声响起,马华骏已经回到卧室里睡觉去了,老马独自一个人坐在客厅里,静静地思考着,很久之后,才拿起桌几上已经凉了的绿茶,抿了一口,轻笑道:“儿子不像儿子,老子不像老子,有个天才儿童的家庭,还真是古怪啊。”

    虽然语言里有着的不满,但老马脸上的微笑却是给人一种安慰到宁静的感觉。

    马华骏躺在床上,一合眼就睡着了,还睡得很熟,这是晶绿洞天带来的好处,可以让人立即进入深度睡眠状态,科学家都证实了,深度睡眠充足的人,抵抗力强,思维灵敏,乐观开朗,延年益寿。反之,深度睡眠不充足的人,会渐渐变得阴郁暴燥,抵抗力差,智力下降。

    而且,马华骏每次进入深度睡眠状态,都会得到一些莫明其妙的好处,只是现在他的精神力还不充足,没有办法发掘自己身上的秘密罢了。

    大约午时一点半左右,如同往常一样,房外响起来悦耳的女童声:“骏,骏起床了。”

    照例和可爱的梦洁一同去学校,走在路上,马华骏呵欠连连,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他觉得特别的困,而且腹处,有一种涨涨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渐渐变大一样,但是用手一摸,却什么也没有,一点肿涨起来的迹像也没有。

    不会是得肿瘤了吧,放学后去黄医师那看看。马华骏有些担心,毕竟这种感觉太过于奇怪了,对于未知的现像,特别是人体现象,一般来说,都是伴随着不妙的事件发生。

    对于马华骏的困意,梦洁有些好奇,但没有说什么,在她的眼里,骏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究竟会多少东西,但梦洁知道,初中的课程,对自己的邻友来说,只是菜一碟,去学校上课,只是他打发时间的一种方法罢了。

    两人走的是近道,再过一个拐角就到学校了,马华骏觉得有些无聊,这样天天来上课,是不是有些浪费时间,要不去帮老爸赚钱也不错的选择啊,总比混日子有意义得多了。

    摸着下巴思考的马华骏,突然看到拐角处有六个人堵在那里,确切的说,是五个穿着喇叭裤的成年混混外加一个熟人,黄文磊。

    在1994年,喇叭裤是gl市混混的经典标志之一。

    见到了等待的猎物出现,六个混混向马华骏围了上来,他们的龌龊的眼神都停留在周梦洁的身上,其中某个混混还吹了声口哨,叫道:“好正点的妞,黄蛋,你果然没有说假话。”

    “那妞我们先玩一会,再还给你,没意见吧,黄蛋。”年纪最大的混混向地上吐了口浓痰,然后用鞋底轻轻地搓掉。

    “无所谓,我不要那个女人了。”

    “骏”周梦洁很害怕,纯洁的少女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而且对方赤裸裸的眼神让她从内心中感觉到了一种身为女性才有的恐惧感。

    “跑,使劲跑回家。”马华骏站在周梦洁的前面,将自己的书包取下,往后一送,道:“把我的书包也带上,然后用力跑回家,一直不要停,明白了没有。”

    接过书包,周梦洁担心地问道:“骏,那你怎么办?”

    “没关系,我是天才,怎么可能会有事。”转过头,马华骏给了女孩一个安心地笑容:“去把黄伯伯找来,快点!”

    周梦洁自然知道黄伯伯是位医生,她‘明白’了马华骏的用意,点了点头,双手搂抱着马华骏的书包,低头脑袋,像只惊慌的乳燕一样顺着来路跑了回去。

    “臭娘们,居然敢跑。”

    额头上染着一撮黄毛的混混不想看着即将到手的美食溜走,大喊了一声,张牙舞抓地追着周梦洁而去。

    在这样混混的眼里,初一的学生是一群无法反抗他们的懦弱毛头,理所当然的,他们把马华骏视作了那种肯为朋友牺牲,但是却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东西。

    按常理,这种想法是非常非常正确的,只是他们遇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初中生,一个以bug形式存在于普通人生活之中,拥有着成年人灵魂和特殊能力的毛孩。

    染着黄毛的混混很兴奋,追得很快,他特别喜欢这种纯纯的未成年少女,所以他的奔跑速度和百米田径选手有得一拼,在这一刻,他能感觉到自己就是那位短跑名将路易斯。

    像风一样的速度,在经过男孩右侧的一瞬间,他眼光的余角看到男孩突然蹲了下去,然后,自己就飘了起来,双腿像在一团团的棉花之上,他还看到水泥地向自己快速地靠拢,接着,他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黄毛混混像块肥皂一样,平平地拍在水泥地上,然后顺着惯性再向前滑行了两三米,地上留下一缕血迹,这种程度的平摔虽然不会让人死亡,但是会非常痛,痛得令人晕过去。

    完美的扫堂腿,马华骏站了起来,缓缓拍掉手上的泥灰。

    “黄蛋,我说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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