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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窝网 -> 历史军事 -> 丰碑杨门

正文卷 第0300章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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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敌我态势分明,没有任何缓和的余地。

    黎桓不会放杨延嗣一条生路,杨延嗣同样也不会放过他一条生路。

    相看两相厌,几乎没有任何要谈判的架势。

    年仅四旬的黎桓,魁梧的身躯独坐在属于他的金漆车驾上,刚毅的面孔上,写满了怨恨。

    手中镶嵌着各色宝石的利剑出鞘,剑指黎城。

    “传吾令,宋人俘虏在前,步兵紧随其后,弓弩手、投石手准备……”

    剩下两个字,黎桓却并没有急着说出口。

    他很享受围绕在他四周的将士们,眼巴巴等待着他下命令的时刻。

    在这一刻,他不需要加冕,手握着交趾所有兵权他就是交趾王。

    “攻城!”

    围绕在他四周的将士们,等了足有一刻钟,才从他嘴里等到了这两个字。

    几乎就在一瞬间,早已准备好攻城的将士们,如同潮水一样涌向了黎城。

    大宋禁军俘虏像是剥去了外壳的虾一样,光着膀子,穿着单薄的亵衣,被交趾兵驱赶着向黎城下狂奔。

    还有一部分俘虏,推着攻城凿,被交趾兵驱赶着冲向城门。

    上万禁军俘虏被驱赶着冲到黎城下,站在城门楼子上的杨延嗣,银牙都快咬碎了。

    “黎桓还真是把俘虏用到了极致……”

    五万人的大宋禁军,在黎桓埋伏下被击溃,杨延嗣不相信只有一万多俘虏。

    相信很大一部分的俘虏,已经被黎桓就地处决了,剩下的这一万人,应该是被当作民夫用,帮他运输辎重。

    如今到了黎城,俘虏们也就没有多大用处。

    杀之可惜。

    不如把他们当成肉盾,利用一番,减少交趾兵的损伤。

    “大人,敌军已经攻到城下了,杀吧!”

    杀?

    谈何容易,杀一个交趾人,杨延嗣不会有任何负罪感;杀十万交趾人,杨延嗣顶多觉得自己太残忍,在造孽,闲来无聊的时候自责一下。

    可是让他杀宋人,他怎么下得去手?

    只要他今天下令杀了这些宋人,那么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许他再也不会睡一个好觉。

    “我想救他们……”

    当杨延嗣说出这一句的时候,海布林几乎下意识喊出。

    “你疯了?”

    海里那也在城头上,她难以置信的盯着杨延嗣。

    “大人,前日你才告诉过老身,慈不掌兵。”

    眼前这种局面,想要救这些人,就只有一种办法,开了城门,杀出去。

    宋人是不可能从城头上杀上来的,只要临近城头,跟随在他们身后,武装到牙齿的交趾兵,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们一刀。

    首先登上城头的荣耀,俘虏是没有资格享受的。

    “大人,此事交给属下去办吧。”

    黄泉上前一步,挡在了杨延嗣身前,沉声抱拳。

    这黎城城头上,少了谁都行,就是不能没有杨延嗣。

    杨延嗣是整个黎城防御战争的主持者,也是关键人物。

    除了杨延嗣,城里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有资格有本事,指挥这一场战争。

    所以,杨延嗣不能去。

    作为黎城内,杨延嗣麾下第一人,黄泉首当其冲的想要接下这个任务。

    杨延嗣盯着黄泉沉默了片刻,郑重的向黄泉躬身施礼,“为我一己私念,劳烦将军冒险一趟了。”

    突然间杨延嗣对自己施礼,黄泉有些手足无措,“大人,帮你做事,黄泉死而无憾。我也不太会说话,也没有其他人那些个本事。大人让我们寨子里的老幼过着好日子,我自当为大人卖命。”

    杨延嗣拍了拍黄泉的肩头,“这笔恩情我记下了,城内的马匹,加起来有上万匹,一会儿打开了城门以后,你带人冲出去,带上城下的宋人就走。且不可恋战,能救多少是多少,不要把自己搭进去。

    从南门出,抢了人以后,迅速骑马赶到北门,我会让人到北门接应你们。”

    黄泉领命,下去准备了。

    城下的交趾兵,驱赶着宋人,已经爬了一半城墙了。

    杨延嗣在建造黎城城墙的时候,建造的很怪异,上端和下端一样大,偏偏中间凹进去了一个圆弧。

    黎桓从宋人手里缴获的攻城器械,在这种怪异的城墙下,能用的就只剩下了最原始的云梯。

    眼见着宋人攀上城头的时候,还没等到交趾兵杀人抢功的时候,城头上的俚人,一把拽住了宋人,把宋人拉进了城墙,然后一根根的长枪就捅进了跟在宋人背后的交趾兵。

    可惜,这么做,并没有救下多少宋人,大部分的宋人还是被他们身后的交趾兵一刀给砍死,掉下了云梯。

    交趾兵冲上了城头以后,迎接他们的就是彪悍的俚人。

    俚人们似乎不喜欢躲在城头上放滚木、礌石、金汁一类的武器。

    他们更喜欢和冲上城头的交趾兵硬碰硬。

    论身体强悍程度,交趾兵远远不是俚人的对手。

    当双方短兵相接的时候,俚人瞬间化身成了如同野兽一样的野蛮人。

    军令在这个时候似乎不太奏效了。

    野蛮人在没有驯化之前,完全没有听命令的习惯。

    他们尽可能用他们认为最便捷的方式,杀戮这碰见的任何一个对手。

    开始的时候,还有田字营的军卒贯彻落实杨延嗣的命令,但是当野蛮人都杀红了眼睛以后,他的所有命令都不起作用了。

    一个俚人在杨延嗣面前,生生从跟他生死搏杀的交趾兵脖颈上咬下了一块肉。

    然后如同野兽一样咆哮嘶吼。

    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杨延嗣已经放弃了所有指挥的语言。

    他提起的虎头乌金枪也加入到了战场。

    千言万语,汇聚成了一个字。

    “杀!”

    果然还是这个字好用,野蛮人听了嗷嗷直叫。

    什么排兵布阵的东西,野蛮人根本同不懂,甚至笨拙的一直出错。

    抛却了一切规条,放开了天性的野蛮人,才是真的野蛮人。

    他们脑子里能考虑的事情不多,他们只知道人家花了六十五万担粮食,让他们卖命。

    粮食就在他们身后城池的粮库了,一旦他们打输了,粮库里的粮食,就成了人家的了。

    拥有野兽天性的野蛮人,绝对不允许这件事发生。

    杨延嗣在酣战之余,哭笑不得。

    他觉得黄泉硬是要跟自己换,根本没有必要。

    但是现在再换回来,已经来不及了。

    黄泉带人出击了,海布林也带着人马去黎城北门接应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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