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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女鬼养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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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女鬼自从被女老板控制之后,表面上对女老板是服从的妥妥帖帖,实际上也在做着不为人知的事情。

    而且这种事情,女老板明明知道,但却是无可奈何,而且日日夜夜当中,在惊恐当中度过。

    我说完这话时候拿出来一个本子,我不论走到哪儿,都要若曦一个人做背后工作。

    拿出这个本子,从吧台里偷出来的,是每一个客人进入这里住宿的记账本。

    这是三年来,每一年都至少有两个人让老板娘破口大骂。

    因为每一年都有这么一两个人住店不付钱。

    在音乐之城是非常讲法律的,如果有人吃霸王餐,住店不付钱的话,一定会有警察管,老板娘之所以气得牙痒痒,那么原因只有一个,是老板娘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人去哪里了,所以就算报了警,也是无影无踪的事儿。

    我说这话的时候,翻开的记录本里面记的事,详详细细,平均每一年都会来两个顾客,两个顾客男女不限,总之一定会有这么两个人在当天夜里住的房间之后第二天早上就偷偷的溜走了。

    这类型的客人一般来说都居住在一楼,刚发现人不见的时候,房间里的窗户是打开的,明显被对方轻而易举的从窗户里面跳了出去。

    逃跑的人大部分都是外地人,来无影去无踪,有的时候身份证都是假的,甚至有少部分人是偷偷摸进这里的通缉犯。

    当时老板娘天真的就误以为这些人不过是不给钱跑路而已,实际上这些人根本就是被女鬼伤害了。女鬼杀了他们之后,一直埋藏在这个地板缝隙下面的空间当中,这个空间是老板娘之前为自己预留的。

    老板娘一直害怕自己某一天这个女鬼脱离自己的控制之后,会对自己反目成仇,于是偷偷摸摸的在这个房间的下面建造了一个空间,等到万一出事的时候,这里面有暗道逃跑,但没想到的是,这老板娘的一举一动,早就被女鬼看在眼里。

    其实女鬼就算不看也能猜的到,毕竟女鬼可是老板娘的妹妹,俗话说,姐妹同心,在这里用的可是淋淋尽致。

    女鬼知道老板娘的行为之后,还是在一边装傻,并且同时把杀了的人放在这个空间里。

    再一个,因为这里是老板娘逃生时才使用的秘道,平时老板娘根本来都不来,所以把尸体放在这里,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地方了。

    那就相当于老板娘给自己挖了个坑,自己往里面来。

    而如今,那些尸体早就被女鬼炼化成了僵尸,老板娘一跳进去,立刻就被大卸八块。

    说完了这些解释之后,若曦对我说:“你不觉得你所说的这一切还缺少一样东西吗?”

    我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并不缺少什么。

    小白碰了一下我的手臂,提醒我说:“缺少逃跑啊,你都知道下面都是僵尸了,怎么还不跑?”

    小白说话之间,我笑了一下,明知道眼前就是狼窝,在我拆穿对方的时候,对方岂能不进行反抗?

    因为我早就有所准备,这时候我打开了我的行李包,我行李包里装着的并不是衣服也不是换洗的用具,里面放着满满的一袋子的全是糯米。

    僵尸这种东西虽然厉害,但是被女鬼养成的东西还是比较低级,对这些僵尸身上的弱点显而易见,比如说僵尸就特别怕糯米。

    我立刻一脚踢开地板的缝隙,把一整袋糯米全都丢了下去,这时候就听见下面的声音,慢慢的变小,我拿出手电筒往下一看,发现所有的僵尸全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被我定住。

    僵尸已经被解决了,老板娘也死了,整个事情完全是坐山观虎斗。

    女鬼现在已经没有了手下,没有了僵尸,完全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女鬼开始不断的后退,后退是女鬼害怕的特征。

    就在这时候,我收起了手中的阴阳剑,对着女鬼说:“我未必要杀了你,但是有一个条件。”

    女鬼听了这话,立刻点了点头,瞬间乖巧的像一个孩子,我相信别说是一个条件,就那一百个条件,这个女鬼都会答应。

    没有想到的是,当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却发现那女鬼还是死了。

    我并没有伤害女鬼,女鬼完全是自掘坟墓,用人类的话来讲,应该是自杀。

    天底下自杀的人并不少,但自杀的女鬼我可是第一次见过,就在我们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女鬼露出惊恐的眼神,摇了摇头,紧接着自己居然扑向了阴阳剑的面前,当时我也没有想到女鬼会做出这么一个动作,我来不及收起手中的阴阳剑,那剑锋直接刺透了女鬼的身体,瞬间烟消云散。

    我只记得当时我问的女鬼的问题是如何去科技之城?

    在我没有进行逼问之前,女鬼只是简单的告诉我,科技之城那个地方不能去,而且不存在。

    我并没有打算这样离开,当时我堵在了门口,只是想女鬼把真想诉我们后,我们也会放对方离开。

    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做什么事情都是晚了步,现在一切都已经不存在。

    看到这个样子,若曦说:“依我看,科技之城不应该叫科技之城,应该叫阎王殿。”

    我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叫?”

    若曦回答:“听到名字连女鬼都会自杀,你说除了阎王殿,还有什么东西会让女鬼这么怕?”

    虽然若曦这么嘲笑我,但我知道科技之城绝对不是阎王殿,因为没有人会把科技和阎王这两个字连接在一起,谁能想到牛头马面开着车的样子,谁又能想到黑白无常坐着飞机的样子?

    这脑洞也没有这么大,我自己也想不到。

    我只能问:“若曦,你觉得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若曦摇了摇头说:“我们首先至少应该尽快离开这个宾馆,然后北上,听说科技之城就在音乐之城的北面,距离这里应该不远。”

    我点了点头,立刻同意下来,可是谁都没有想到,正当我准备走的时候,这个宾馆来了客人。

    当时我们几个正站在吧台面前说话,而上来的那几个客人看见我们站在这儿,立刻把我们当作的老板向我们要两间房间。

    看了一下,眼前来的人是一男一女,都是30多岁,但看起来他们并不是情侣,甚至好像也并不太熟悉。

    两个人走路的时候一直保持一段距离,而且那个男人尤其提出了房间要两间。

    我想了一下,301的房间里放了一堆僵尸,而且还有一个刚刚逃跑的女鬼,这时候如果要客人发现的话,那绝对不是一件好事儿。

    主要的是假如我说我不是老板的话,现在的时间可是夜晚两点,我不认为在这个世界里,这些客人还有兴趣去别的地方找地方住,一定会选择这个宾馆里的屋子,并且不想让别人打扰。一个男人的身上还带着一些酒气,而且膀大腰圆,有一副络腮胡子,怎么看都不是好说话的样子。

    我立刻露出了职业性的笑容,虽然和女老板娘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大截。

    我笑着给他们两个人房间钥匙,我故意把房间安排在二楼。

    我看着他们两个默默走上房间之后,我才拿起了行李,准备下楼,可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听见他们两个人说了一句话,其中那个男人抱怨了一句:“科技之城真是让人讨厌,这东西到底想要我做什么?大老远的跑到这个地方,这样的命令我可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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