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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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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对方的眼神,一直处于躲躲闪闪的状态,很明显,怕这些事情牵连到自己,不过有一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小村庄里面的人看起来并不算多么富裕,其实我倒并不是看不起他们,只是恰巧在这个关头,特事特办。

    我从兜里面拿出200块钱,递给大个头,这时候周围正好没有人,这个大个子直接就把钱收了起来,立刻把我叫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房间里。

    进到房间之后,这大个头,收了钱,也就换了另一副嘴脸,他立刻把笑容堆在脸上,双手不断的在胸前搓着问:“这位客人,你有什么想打听的呀?要知道这可是杀人案件,能不受到牵连的话,大家都尽量躲得远远的,我也是个生意人,你懂的!”

    我笑着喝了一口对方递上来的茶,接着说:“其实我就想打听几个事情,也没有什么这么大惊小怪的,再说了,我有亲戚朋友也是警察,倒并不怕这个,若我能够在警察来之前就把案件给调查清楚的话,而是帮了大家的忙,你说对吧!”

    我说的话我知道,大个头根本绝对不会赞同,但是尽管如此,对方收了我的钱,还是一脸笑容的,假装的表示点头。

    于是我就接着问:“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女人,就是和这个旅店老板有关的女人!”

    我说完话之后,就把那女人的画像拿了出来,这大个子看了一眼画像之后,立刻戳了戳自己的脸,对着我说:“这女人我倒是知道,你问我还真是问对人了,我在这个村庄里住了几十年了,是这土生土长的人,而这女人的故事也是十年前才发生的事情,你换了别人去问,可能还真就不知情呢!”

    我也懒得听对方给我这么多的废话,我要求对方直接给我挑主要的内容说。

    原来这个女人,按理来说是旅店老板的未婚妻。

    这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这老板在十年前来到这里做生意,一开始的时候生意非常的不景气,经过各方的打听,自己的调研,这才通过几年的时间让自己的生意慢慢的好转了起来,不过也就在这段工夫里面,遇见了一个姑娘,这姑娘就是照片上的女人。

    据说这姑娘也是个外地人,来到村子里面单独居住,不过谁也不知道,这个姑娘来到这村里的目的,而这个老板当时也没有仔细问两个人,就这么一来二去的成为了情侣,并且共同过上了同居的生活,而且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之后,这两个人决定举行婚礼,可谁知道在婚礼之前的一个礼拜的时间,村子里来了一批穿着黑衣服的人,这些人一个一个的,看起来穷凶恶极,您在村子里经过排查之后,找到了这个姑娘,并且要把这个姑娘给带回家,这时候老板才知道,这个姑娘原来是外地的一个大户人家,也就是说千金大小姐。

    当时老板和这姑娘已经是如胶似漆的关系,老板出面解释说自己已经和这姑娘定了亲,成为了夫妻。

    可是那些人根本就毫不理会,当他们把这件事情告诉这姑娘家里的时候,姑娘的家人是千般反对,不过当时的老板还是很天真的,就以为这姑娘和自己呆了这么长时间,一定会相亲相爱,就算是姑娘家里人反对,只要共同渡过苦难,一定会想办法能够结为连理。

    毕竟这三年来,这老板几乎把做生意的钱全都花在了这位姑娘上,由于这姑娘的千金大小姐,生活花销也比较大,几乎把整个老板的家产全部给吃空,但是老板对于这一点来说也一点都不在意。

    但可惜的是,一旦面临现实,一切就和想象的不一样了,工人的家里人看姑娘说什么也不肯自己走,于是就决定断绝这姑娘所有的经济来源。

    跟姑娘在一起三年的老板,以为这并不算是什么困难,可没想到这姑娘一听到要断绝自己的经济来源,立马反悔了,决定和老板分开。

    老板是各种哀求,但这姑娘已经是心铁定了,要离开,说什么也要走,于是老板就肯定这姑娘能不能在住上一晚叙叙旧等,明日天一亮,自然会送这个姑娘离开。

    当时这姑娘可能以为老板是个老实人,而且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都已经知根知底了,于是就决定再多赔他度过良宵一夜,也并不算什么,反正都住了三年,也不差这一天,但实际上,画龙画虎画骨难,知人知面不知心,这老板根本主要的目的并不是一夜春宵,而是动了杀机。

    根据这老板所说,当时老板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这姑娘,没想到这姑娘居然为了这点金钱,要和自己断绝关系,于是老板气不过,在当天夜晚就把这姑娘给在房间里暗杀了。

    杀害的姑娘的地点,就是在如今这个宾馆。

    只不过这件事情,除了这个大个子之外,其他人基本上都不知道,因为这个大个子和老板的关系一向不错,老板曾经在动手之前就和大个子商量过,但是大个子这胆子小,并没有参与这件事情。

    另外一个这宾馆的老板在杀掉那女人之前,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当时这个供养,答应自己的家人,决定自己一个人启程回到家中,于是就让自己的手下全都回去了,可是谁都没有想到,这姑娘根本就没在路上,而是中途受到了这旅店老板的怂恿,回去和老板共度一夜。

    于是这姑娘的事就这样不知所终,后来这姑娘的人家,自然找到了这个村上,只不过老板矢口否认,说什么也是死无对证,后来这千金大小姐的家人,有好几次到这个村子里面来闹事儿,一开始是针对老板一个人的,如果按照这么个道理来讲,时间一长是老板,可能就兜不住了,自然会露出马脚,但是这千金大小姐的家人也确实过分,来到村子里之后,整的自己像大爷一样,就连无辜的村民也一起欺负。

    变异常了,这事情也变了味道,要知道,当地的村民们都是少数民族,而这千金大小姐的健儿属于汉族,大小姐的家人仗着自己生活在大城市,十分瞧不起这些农村人,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种族之间的斗争,于是当地的少数民族们,一看对方的目的改变立刻一轰而起,就这样硬生生的,把这千金大小姐的家人给赶了出去。

    当然,借着这件事情最主要的主角还是这个旅店的老板,当时发生暴动的时候,以旅店的老板为首,带领着当地的村民,发生的暴动。

    这老板杀掉姑娘的事情,原本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已经传开了,大家也是半信半疑,但是老板以数民族的的名义进行反抗,这事情就变成了全村儿里的事情,所以村子里的人,在这一瞬间反而全站在老板这边,也甭管老板到底是不是杀人凶手,起码在这些事情上就是自己人。

    因为事情发生在十年前,而且当时又是地方暴乱,所以警察根本就无处杀手,而大小姐家人自己滚回城市后,暴乱也自然而然的平息了下来,所以这件事情一直被历史所掩埋。

    大个子说完这番话之后,叹了一口气,仿佛把这么多年的苦闷,一下子全都说了出来。

    我让大个头喝了一口茶,然后再问道:“谢谢你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告诉我,还有一件事情,我想咨询一下,郑源曾经和老板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东西放在老板这里,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你有没有什么印象?”

    大个头,看我这么笨了一下,随后回答我:“那是人家夫妻的事情,在它们之间有什么事情我怎么能知道啊!”

    在接下来的时间,我又问了一些,并不算主要的问题,在没有得到更新的线索之后,独自一个人回到了宾馆。

    结果我刚回来的时候就发现了意外的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

    那枚戒指是小白在我不在期间,在房间里找出来的,与其说是找,倒不如说是无意之间发现的,当时小白正在二楼的洗浴间洗澡,结果下水道莫名其妙的堵上了,小白低头分开了下水道的盖子,结果发现有一枚戒指卡在了下水口。

    要不然拿出来之后对照了一下,发现和照片中那女人手上所戴的戒指是一模一样,换句话说,这死去的女人回来是准备要回自己的戒指。

    既然都已经知道这死去的女人的目的了,那么这件事情就简单了,我这家中找了一个红绳,然后用红绳穿过戒指,捆绑了起来,挂在了自己窗户门前的位置,在这一夜里我睡了安安稳稳的一觉,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等天一亮,我打开窗户的时候,发现那枚戒指不见了。

    我叹了口气,看着这事儿算是解决了,这女人拿回了自己东西,一切功德圆满。

    我们三个人决定把村长找过来,把这件事交代一遍,然后大大方方的离开这个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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