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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骠骑行——霍去病》正文 第二章 平岭漫漫寻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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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弯,这个秦明应该是边民出身,自骑马,对于大漠生活十分熟悉。”齐定着眼神,看着我们面前的斥候队。

    我和齐都习惯于观察周围人的特点,或打击,或拉拢,为我们自己的生存和完成任务而作好准备。

    “嗯,这个解庶是匈奴降将,训练了一年多,大汉朝的武器还没有使混熟,可见武功修为不怎么样,应该是比较熟悉路途的。”我也和齐一起做分析,然后互相望了望,我们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将脸一板,让他明白,我们不可能再和从前一样了。

    齐的眼神一黯,随即又调整过来——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做到如此镇定。就仿佛……仿佛……他的一切守候都会……有希望似的……

    我赶开心中的杂念:“去病要我明天傍晚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回去。”

    “你怎么知道?”

    “斥候兵往往要深入敌人的阵地,是最容易遭到袭击被匈奴人抓住的,去病虽然对这几支斥候队的要求是必须将情报带回,但是对我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说,“他说,他让厨子给我做了油馍,让你明天晚上去拿。”这是非常明显的暗示。

    齐说:“不如我们单独行动,既完成任务,又能及时回去。这些人……”他看着去病的斥候兵,“拖慢我们的速度。”

    要的就是他的这句话,我说:“好。”我们心照不宣地悄悄脱离了队伍,向着乌兰大漠的深处疾驰而去。

    我们的任务是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为大部队寻找合适的“肉猪”。

    所谓“肉猪”就是匈奴族的部落,最好是,不属于单于王庭的零散部落。

    匈奴各部落王的统治相对分散,这一次举族北迁将大片漠南草场拱手让给汉朝,其间各个部落之间必然矛盾重重。

    去病分析,经此震荡,有些军事嗅觉不够明显的匈奴部落王很有可能抱着汉朝铁骑不可能奔袭过漠北的侥幸心理,不与王庭联结。

    这种独立分散开来的就是霍去病放牧在乌兰大漠上“肉猪”。去病已经将他们视作自己“取食于敌”供给方案的重要链条。

    他的设想是大胆,是否正确,还需要实践来证明。

    去病说过,凡遇上此类“肉猪”,若不肯投降汉军,则全族上下格杀勿论,以免将骠骑军已经深入大漠的消息泄露出去。

    兵家战场,关键在于时机抢先。

    增加一万人的力量,不如争抢到半天的时间,有时候甚至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足以决定胜负。

    我们按照先期斥候侯望系统提供的情报走了足足半天,脚下依旧是沙石,放眼还是碎石与戈壁。

    不过我和齐还是很快就找到了“肉猪”。

    方法就是感觉空气中的水分。匈奴部落游牧无定,可是他们需要逐水草而居。乌兰大漠戈壁地十分广阔,我们终于在一个浅表湖泊边上,看到一带掩藏在山丘后面的匈奴部落。

    “装备比较精良,部落联结军事化。”这是我观察的结果,我有过几次参加河西匈奴战争的经历,我感到,这些漠北不愧是大单于的职业匈奴军,看起来与河西以放牧为生的匈奴有很大的区别。

    “霍去病也太天真了,管这种叫做‘肉猪’?你觉得能打赢吗?”随着靠拢,齐也可以判断出对方虽然游离于匈奴王庭之外,但并不是无备而驻。

    “打是能够打赢的。他这个人很邪的。”我想起皋兰山一战,三千人对四万人,我至今仍然不明白匈奴人最后怎么会失败的。齐的眼睛里掠过一线淡淡的不服气,我忙道,“不过……至少有一个硬仗。”

    “在漠北要打都是硬仗,”齐说,“这个硬仗我替他拿了。”

    “还有我。”我也有这个意思。去病这几天吩咐用饭的时间越拉越长,可见部队中的食物补给已经在横穿大漠的过程中间消耗殆尽了。这一头“肉猪”必须拿下。

    我觉得与齐一起合作,应该可以提高这次行动的成功几率。

    我低下身体在地上抓起一把湖边黑土,往脸上抹了起来。

    齐望着我:“霍去病看上的,就是你这副样子吗?”

    “又不是经常如此。”我抬起头,去病第一次注意我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我说,“找两个匈奴人打昏了以后,混进去。匈奴话你说得怎么样?”

    “多半比你强!”

    “那你说说看,如何比较容易让匈奴人归降?”

    齐冷瞅我一眼:“先杀了他们的王,然后我让他们认我为王。”他掏出一把我们以前用过的攥指钢针,“谁不屈从谁死。”原来他早已不服气霍去病了,他才是有备而来的。

    “你的眼睛会出卖你的。”齐有一双月氏人的蓝色眼眸。

    “夜晚,火光。”齐的目光注视着匈奴部落,“等他们发现我不是匈奴人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骠骑军的包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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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来到匈奴毡包群中,我们就发现此处似乎情形比较反常。整个毡包部落里严甲枕戈,我们两个转了一圈,可以确定,他们全民皆进入了战备状态。

    我和齐感到有些讶异:在古代的时候,消息传送十分不便。漠南战役的时候,匈奴人能够围逼卫青的数处部队,是因为当时淮南王刘安派出细作,将消息传到了匈奴王庭的关系。

    汉朝骑兵即将过漠北虽然也可能有零零星星的消息传到乌兰大漠上,但是,让他们进入这种完全属于最高级别的战备状态,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已经获知精确信息,去病的队伍两天后会到。

    他们互相联结非常紧密,部队编制几乎与汉朝一样严谨。我和齐甚至连衣服都不能弄到一套,我们担心,就目前的情况,我们随便打昏一个人,恐怕半个时辰之内就会被发现的。

    不能来硬的,我们用偷的。

    可是潜入了匈奴毡包,我们越发感到失望:这些匈奴人长期生活在苦寒地带,他们过着随时搬家的游牧生活,很多人一年四季仅有一身衣裳,我们空手而归。

    匈奴王爷、王子的衣服有替换,但他们的衣服必然华丽与常人不同,不适合我们隐蔽身形。

    “我不信他们能够得知,霍去病的军队已经兵临城下。”我和齐认同这个观点,我们决定去看看这个匈奴部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静下心,我就能感觉到部落的东北方向,似乎有隐约的躁动声。而且,在部落里严阵守卫的匈奴骑兵,也似乎总在有意无意地看向东北方。

    此时是午后,草原春日苍白而缺乏暖意,足够暴露我们。

    幸而是和齐搭手,我们还是有惊无险地一路潜伏过去,来到了人立如麻的部落东北的一片山丘。

    但见山丘上,五千名匈奴骑兵挺身在战马上,手中的鹿筋强弩嘎嘎张开,似乎随时会万箭齐发。

    此处山丘平坦,也没有什么高木,我和齐被匈奴骑兵的战马扬尘挡了一个结识,不能知道山丘的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们的目光仔细翻找了一番,看到了可以混入匈奴军队的机会——因所有匈奴骑兵的目光都集中在山丘之下,站在最后的几名匈奴人处于无人注意的情况。

    我和齐相互丢了一个眼色,很快便找了两个位置比较合适的匈奴人。

    我们同时从他们的马臀处上马,无声无息地结果了对方的性命。我扶住自己手上的尸体,调整方向,遮挡住齐。齐悄悄将自己手上的匈奴尸体放在马下,自己换上匈奴士兵的衣服。

    不一会儿我们已经将自己乔装成匈奴士兵,两具尸体扔在旁边的胡杨矮木丛中。

    坐在战马上,我们可以看清楚山丘下的情景。山丘四下围合,中间一块宽大的草场。

    “嗷——”但听得,草场中间发出一声嘶吼。

    一头足有两米多高的金色大熊人立而起,带起无数草屑、春土。如同蒲扇一般的熊掌在挥舞,仿佛连苍鹰的铁翅也能被它扇碎。

    “这么大的熊?”我感到很意外,只不敢发出声音来。

    金色的大熊怒吼中带着痛嚎,身后一名穿着白布粗衣的匈奴年轻人正在以弯刀骨箭全力追杀着那只熊。腾挪几个回合之后,他的刀砍在熊的背上,那熊又是惊天动地地一声长叫,令人听来胆颤心惊。

    可惜,熊的皮毛极厚,没有受到致命伤害。

    那金熊转过身,一掌向他脸上扇去,那白衣匈奴人拧腰闪过。他的背后,有一队匈奴士兵,看起来似乎在追杀——不对!追杀的是那名穿着白衣的匈奴青年。

    只看到那匈奴白衣者身体忽然一个剧震,原来,他被追在后面的一个匈奴射手趁他躲避熊掌之时,一箭射中了后背,鲜血染红了他的粗衣。

    但是,他浑然不顾身后的追杀,继续全心猎杀前面那一只金色的大熊。

    这叫猎魇。

    这只熊不叫熊,而被称呼作“魇”。

    它是产自狼山的匈奴族圣物。据说五十年才一现。

    据匈奴人远古习俗:哪一个匈奴部落的原首领死亡后,谁若能够捉到“魇”,并在族队的追杀下亲手杀死“魇”,那么无论你出身如何,都能够成为本部落的新王。

    周围围着的五千匈奴骑兵,不但会成为此事的见证,而且将成为拥戴新王的第一支军队。

    但是,以“猎魇”的方式,试图问鼎部落王位置的人几乎没有。不仅仅是因为“魇”比一般熊更高大,更力大无穷,更难以猎杀。而是因为,匈奴贵族往往都将军权紧紧握在自己的手中,即使“猎魇”成功,也有可能仍然死于非命。

    我对齐轻轻挪动嘴皮:“我们让这个愣子‘猎魇’成功如何?”

    齐点头:“混水摸鱼?很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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