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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武刀王》正文 第235章 刀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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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终于能看见水了!沙哈鲁王子擦了擦布满血污和沙土糊住的眼睛,欣喜若狂的看着前面。

    只见前面一条河流正在缓缓流淌着,一片绿州赫然出现在面前。

    即将崩溃的神经顿时兴奋了起来,一咬牙,就策着马向河流奔去。

    元天也同时看到了那片绿洲,骑着骆驼也来到了河边。

    “通!”的一声,两人同时跳入了河中,将身体完全浸泡在清澈的河水中。

    “太舒服了!”元天忍不住叫着。

    而在前面泡着水的沙哈鲁王子正呢喃着:“真主保佑,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当两人一通牛喝后,将水喝足后,再次抬起头,顿时互望着,两人一脸笑意。

    是开心,满足,劫后余生的庆幸。

    但笑意渐淡,脸慢慢的僵着,接着杀意渐露。

    两人不由自主的伸手抓住了腰间的刀柄,各自退了三步,爬上了汗来。

    抹了一把凉爽的河水,吱的一声,各自拨出了配刀。

    元天手中的金刀,让沙哈鲁王子不禁脸色一寒,那把刀太熟悉了,看到刀,就仿佛看到了威严的父亲。

    “我跟你拼了!”沙哈鲁一声怒吼,弯刀一抬,直劈了过来。

    一抹淡淡的裂痕在空气中泛起,金刀和弯刀交轰在一起。

    一招“落日遮天”击出,气势如虹,锐不可挡。

    沙哈鲁王子一头长发拨在身后,弯刀一迎,像一头发疯的狮子向元天劈来。

    看着元天气势如虹的金刀,在刀影中轻轻一挑,竟然硬生生的破开了元天凌厉的招式,弯刀也迅速的向元天攻来。

    两把刀同时压住对方,两人瞪着眼,像两头公牛一般顶着,都在喑运内力。

    “砰!”

    双方发力,两人同时弹了出去。

    退了十步后,身体一止,弯刀一抬,又撞了上去,举刀便砍。

    十招,转眼间彼此都使出了看家本领,元天几天没吃东西,体内真气愣是没能尽力拼发,只能用三成功力,但也战得一身是汗,疲惫不堪。

    两刀再次交轰,接着脱手甩在草地上。

    两人终于倒下了,同时躺在河岸边的草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仰着头,看着蓝天,白云,还有太阳。

    “这条河叫什么河呢?”元天平息着体内纷乱的内力,问。

    “不知道,可能是孔雀河吧。”沙哈鲁也平静的答道。

    “那座城是谁建的呢?”

    “不清楚,也许就是传说中的楼兰皇城吧?”

    两人躺在草地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仿佛就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般。

    “吃点东西吧!”

    沙哈鲁忽然从怀里掏出了一块肉干撕成两半,将其中一半递给了元天。

    元天接在手中,随即一愣。

    咬了一口,很香,很香。

    接着,也从怀中取出了一个肉馍饼来,掰成两半,递了一半给沙哈鲁。

    就这样,两个不共戴天的仇人就这样在孔雀河边,楼兰古国皇宫外,一起躺在草地上,仰望着蓝天吃着东西。

    “我爹被你打败了?”沙哈鲁看了看那把竖插在草地上的金刀问。

    “帖木儿没有败在任何人手里,他死在战斗的路上,他永远是个传说!”元天认真的答道。

    沙哈鲁道:“也许这就是宿命吧,但不可否认的是,你和帖木儿一样,是个伟大的英雄,如同草原上的狼王一般,坚忍执着,锲而不舍!”

    说着,爬起来,拨起弯刀,插入刀鞘,双手捧着放到元天面前:“我败了,我完完全全的败了,我愿意投降,向西凉的王,西域的王献上我的刀!”

    。。。。。

    碧空如洗,山峦起伏高大的阔叶林繁茂苍翠,一片片林海连绵而去,直上云端,遥远的天际,白雪皑皑的山头如同仙境一般,引人遐思。

    这就是天山,无数武林豪杰心中的圣地,传说中,这里隐居着世外高人、埋藏着绝世神功的秘籍,更有数不尽的奇珍异宝和神兵利器。

    但这一切只是传说,

    元天等人从天山南麓向上攀登,随着海拔越来越高,气温也渐渐变得适宜起来,天山是一座巨大的山脉,方圆千里,没有向导还真难走,幸亏有了熟悉当地情况的沙哈鲁等人的加入,事情才变的容易了一些。

    山坡并没有想象的那样陡峭,而是一个一个的慢坡,渐渐向上延伸,无论是谷底还是山坡都开阔平坦,谷底和阴坡云杉密布,阳坡上布满了灌木丛,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草原景象。一片片高山草甸上,苔草和其它牧草,用它们的细茎嫩叶编织成绿色的地毯,龙胆、紫菀、金莲、银莲又以它们鲜艳的色彩,将绿毡点缀成姹紫嫣红的美丽画卷。平坦的河岸边,隆起的古冰碛垅上,山地向阳的缓坡上,牛羊成群,牧歌悠扬。

    继续上行,远离了高山牧场,绿色渐渐的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壮观的冰川,湛蓝的苍穹下,冰山银光闪烁,长达几十里的冰面上有着无数水深莫测的冰面湖、几十丈深的冰裂缝,还有浅蓝色的冰融洞、冰钟乳、水晶墙、冰塔、冰椎、冰蘑菇、冰桌和冰下河等冰川奇境。这里的天气多变,有时晴空万里,突然辟雷一声震天响,抬头望去,不远处的雪尘滚滚飞扬,飞泻而下,掀起数十米至数百米高的雪浪。

    元天等人穿着厚实的毛皮衣服,靴子上也绑了防滑的毛皮,手拿拐杖艰难的行走在冰川上,多亏队伍里有当地向导,还有一些雪域生活经验丰富的乌斯藏人,要不然单凭这帮西凉人肯定没见到雪莲花就被雪崩卷走了。

    当地人说,塔格伊利斯,也就是汉语所称呼的雪莲确实是一种神奇的药材,它只生长于雪山之巅的悬崖峭壁之上,冰渍岩缝之中;那里气候寒冷,终年积雪不化,一般植物根本无法生存,而雪莲却能傲雪绽放,实属世间罕有,长久以来被人称之为百草之王,药中圣品,雪莲可是治百病,但是却从未听说可以解奇毒。

    “你们说的是普通的雪莲,我所说的是千年的蓝色雪莲。”江玉郎淡淡的说道,高山海拔让他有些难受,但他毕竟是练武的人,经过调息已经呼吸均匀平稳了,看起来比别人自如多了。

    “蓝莲花?我们从没见过。”当地人都摇头。

    元天不禁抬头望向白雪皑皑的山峰,传说中的蓝莲花,会生长在哪里啊,倘若找不到蓝莲花,就再也看不到赫雪了,想到这里,他一咬牙:“去最高的山峰,那里一定有!”

    眼前有三座雄伟壮丽的雪峰,三峰并立,中间最高,两边的稍低,形似笔架,元天指着的就是当中那座最高峰。

    当地向导倒吸一口凉气:“那是博格达峰,雪海最高峰,神居住的地方,上去会遭天谴的。”

    “害怕的可以不去,但是我一定要去,因为我知道,蓝莲花一定在那里。”元天坚定地说,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座雪峰,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手在指引着他。

    “你们不敢去,那我们来好了。”来自于乌斯藏的扎西闷声闷气的说道,这个赤红脸膛的汉子原本是阿福王子的奴隶,只因生长在雪山中,所以被元天借来使用。

    “别说这个了,就连我们那里最高的珠穆朗玛峰,我都爬上去过,你们这座山峰放在我们乌斯藏根本算不得什么。”扎西平淡的语调激怒了当地向导们:“我们也去!看谁爬的最高。”

    于是这次采摘雪莲的行动成为乌斯藏人和天山人的竞赛,这可苦了元天等人,他们都是来自平原地区的人,高原反应和严寒让他们很是难熬,但每个人都不甘落后,挣扎着向博格达峰挺进。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辛,终于来到博格达峰山顶,此时队伍已经只剩下十来个人了,其余的人陆续留在山腰上,或者是不幸摔死了。

    雪峰之巅,异常寒冷,狂风怒号,夹杂着雪粒子打在人的脸上,这里空气稀薄,除了乌斯藏的好汉们,每个人都大口大口喘着气,却依然觉得心里憋得难受。

    十几个人寻遍了山峰,依然找不见蓝莲花的踪迹,正在绝望之际,元天站在博格达峰最高处,向下一看,只见陡峭的悬崖上,一抹蓝色藏在岩缝之中,在一片白色的掩映下,是那么的蓝,就如同湛蓝的天空一般清澈高远。

    “蓝莲花。”元天指着那一抹蓝色说。众人慢慢汇聚过来,用充满敬畏的眼神看着这棵千年之久的圣物。几个当地向导已经跪了下来念念有词,大概是在祈祷他们的神,不要惩罚这些胆大妄为的冒犯者。

    “拿绳子来,我亲自去取。”元天道。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霸武刀王》,微信关注“热度文或者rd444”与更多书友一起聊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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